阜阳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摘要)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二、研究制定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
三、负责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依法治农、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生物资源和物种保护。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活动。负责农业外事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承担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法规科(农业执法办公室)
(五)发展计划科
(六)市场信息科
(七)科技教育科(农科教统筹办公室)
(八)产业化指导科
(九)农业科
(十)生态环保科
(十一)离退休工作科
(十二)监察室
(十三)分工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