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市直“五五”普法中期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农委
市直农口各单位:
现将《关于对市直“五五”普法中期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阜直法宣[200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并将本单位自查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市农委法规科(联系电话:2262938)。
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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