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认真贯彻十七大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换届顺利完成,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重要性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经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经、监察、纠风等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角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和时限
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今年以来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村和在此以前合并的村。对此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限为2005年以来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的重点
此次审计重点主要有: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机动地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四、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8年2月底前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审计方案、抽调审计人员,封存村级帐、表、据、薄等。
2008年3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村级帐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进行公示等。市组织抽查并加强指导。
2008年4月1日一20日为总结和完善制度阶段。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及时将审计情况书面报市农委、市监察局。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村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这是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为专项审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经、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抽调审计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妥善解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结合“村两委”换届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市监察局、纠风办、农经站抽出专人组成专项审计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三)把握原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四)规范程序。要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审计摸清家底,评价业绩,明确责任,促进管理;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市农经、监察、纠风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要以这次专项审计为契机,把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农经站日常性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界首市农业委员会 界首市监察局 界首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