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阳光工程督查组来我市督查阳光工程工作 发布日期:2007年6月12日 来源:阜阳市阳光办 作者:
2007年6月6日-9日,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督查组来我市督查阳光工程工作。督查组采取听取县市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培训基地台帐、访问学员等形式,共督查了我市阜南、颍州等6个县市区,26个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督查组对我市的阳光工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的阳光工程工作运转平稳,发展健康,成效明显,中央、省的阳光工程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市、区)阳光办指导监管到位,培训基地严格按政策操作,涌现了界首四通技校、阜南驾校等许多好的培训基地典型,颍州区阳光办等在阳光工程管理过程中摸索总结出来的管理办法对其他县(市、区)很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我市阳光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培训基地培训转移台帐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省阳光工程督查组最后对我市的阳光工程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四个管理办法”、“五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精心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任务。二是要抓住暑假的有利时机,做好招生工作,加快培训转移的进度;三是新增基地要尽快挂牌,尽早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阳光工程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引导性培训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指导工作力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六是要进一步提高培训转移的质量和效果,着力打造我省“徽工徽匠”的劳务品牌,促进劳务经济发展。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阜阳农业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为“阜阳农业信息网”或“阜阳市农委”的原创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作品,下同),版权均属于阜阳农业信息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阜阳农业信息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网联系。 2、凡本网来源注明为其他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本网站出于提供公益服务的目的,转载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该作品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3、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阜阳农业信息网联系。 阜阳农业信息网联系方式:电话:0558—2263185 E-Mail:fysn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