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9日 来源:市农委生态环保科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总结
阜阳市农委
(2007年11月5日)
两个月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质量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工商、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七个100%”目标,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一、主要成效
对照“七个100%”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58.6公斤,日前,市场检查不再发现这些农药;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占87.5%;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出口原料备案基地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已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的比例平均达到85%;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75%;没有发现水产品生产过程使用违禁渔药、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规范使用率89.9%,绿色食品标志规范使用率100%;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建档工作正在进行之中。10月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全市10个规模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样品147个,平均合格率96%;抽检市场蔬菜样品515个,平均合格率98.0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蔬菜基本上可以放心消费。
二、主要工作
围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七个100%目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了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市农委成立了以农委主任为组长,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4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高毒农药整治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蔬菜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组。明确了各组负责人、职责和任务。保证了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二是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市农委制定了《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到各县市区农委和市农委各专项整治组。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7个100%目标:农药和种植业产品整治做到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100%。水产品药残整治做到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100%,违禁药物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100%。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做到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管范围。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做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纳入监管范围,做好生产、销售记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认证农产品整治做到认证标志规范使用率100%。三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督查工作。全市各地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38人次,车辆239台次,共检查企业40家次、批发市场30家次、经营单位733家次、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47个次、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35个次。查处案件7起,涉及总货值17万元。9月17-20日,市农委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由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8个县市区,对今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了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三品”用标、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查阅有关资料180多份,现场检查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25个、生产企业1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制作了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共同签字的督查意见反馈书8份。进一步推进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增强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第一责任人意识。四是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6个县(市、区)10个规模蔬菜生产基地每月例行监测一次,今年4-10月份,蔬菜基地例行监测7次,抽检样品959个,不合格样品18个,农残平均合格率98.12%。通过例行监测,较为有效地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五是加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全市共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阜阳城区2个。除阜阳瑶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由市农委直接监管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其它分属于4个县市区监管。我们主要是对这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503号令的有关内容,不定期进行巡查,帮助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如阜阳瑶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初步建立了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台帐记录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还投入20万元对蔬菜农残检测室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正常运转,每天抽检样品30多个。对蔬菜经营大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正逐步推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六是强化了认证产品质量监管。目前,全市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34家、产品56个,绿色食品企业7家、产品33个。我们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9月份对认证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经营是否按标准执行,产品质量是否安全,包装标识是否合法。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认真整改。七是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我委实行专项整治情况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地、各专项组周报在每周五12点前、月报在每月的24日18点前按时报送,特殊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明确了上报的内容、方式和责任人,保证了信息畅通。
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和农业部门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地专项整治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轰轰烈烈、扎扎实实,有的地方表现为上面紧、下面松,面上热、局部冷。二是整治力度不够大,监管面不够宽,还存在监管盲区。三是生产记录不规范,有的做得很简单,有的生产企业还没有做生产记录。四是县城所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度还不健全。五是检测手段落后,执法人员不足,行政执法能力和基层装备力量十分薄弱。
四、下步工作安排
针对实现专项整治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的事实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即国务院第503号令),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者的责任感。
2、进一步明确责任。把“七个100%”目标任务落实到农委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到具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专项整治调度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农委主任和市直农委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对照目标,看完成情况。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指挥靠前、深入基层,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部署,一项一项地去抓落实,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去督查,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3、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针对“七个100%”目标实施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明查暗访,督查到各级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迟缓、工作不力的将提出批评,限期做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4、不断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边整边改,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建立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完善农资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批发市场监测制度、标识追溯制度等各项制度,逐步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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